湘北公证处:公证助力中医药传承发展
2024-12-27 19:02:5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陶江云 | 作者:熊姝怡 | 点击量:9561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熊姝怡)中医药学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,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,强调中医药学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瑰宝,

师徒传承的模式成为了中医药技艺传递,中医药文化延续的方式。为了确保这一传统得以合法、公正地进行,中医师承关系的公证成为了不可或缺的环节。

近日,张医生与小许来到岳阳市政务中心公证窗口,在公证员耐心解答下得知:小许(师承人员)欲考取中医助理医师,拟与张医生(指导老师)建立中医师承关系,需要办理《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》公证。

公证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审核双方当事人的身份,特别是指导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、医师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;确定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意愿,并就师承教学的地点、基本目标、主要内容、职责等进行约定。

最后,审核当事人提供的中医师承合同内容,确定双方在中医师承合同上签字的真实性,随后出具了公证书。

"以师带徒、师徒传承"是我国中医事业发展中特有的人才培养模式,有效地支持了中医事业的健康发展。司法公证,是师承人员参加出师资格考核的关键步骤,也为非医学专业人员获得中医从业资格提供了新途径。

责编:陶江云

一审:陶江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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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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